江苏省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发表了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02 13:17 帮助了502人
为了深入研究和实施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安排的实习。安全生产深刻推动了“3·21”特殊重大爆炸事故的教训,苦心思考,以及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论,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是坚持新时期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和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精神,自觉实践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观念。安全发展,坚持发展一定不能牺牲安全,牺牲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底线思路,坚持既有症又有根的标准,坚持制度,以最坚定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优秀的作风,全面的我们将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减少事故总数,坚决预防和遏制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并提供安全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点。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大规模调查(1)全面深入调查隐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开发园区应对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所有就业岗位进行全面覆盖和拉网调查。企业是调查和整改隐患的主要责任。建立全员参与,全覆盖,全过程融合的隐患调查机制,实现隐患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加大隐患调查力度,通过明确调查和不定期检查,对企业责任落实和隐患调查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恢复生产,重返工作岗位。 ,整顿,关闭,搬迁,改变过程中的风险,确保隐藏的危险在侧面,纵向到末端,没有死角,没有盲点。 (2)密切关注整改问题。坚持底线思考,建立隐患的清单。对于发现的隐患,应责令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并尽快予以纠正。必须严格保卫整改所需时间,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实施“责任,措施,资金,时限,计划整改五项实施”。
考虑到事故隐患,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按照有关规定,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力度;对于没有安全生产条件的高毒,易燃,易爆生产企业,所有相关许可证应予以关闭和撤销依法关闭,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要公共建筑物,依法予以关闭和撤销;在检查中发现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不得关闭;依法。相关单位和respo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较重的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制定“一病一档”,对其进行监督,确保隐患降至最低,措施落实,整治彻底。 (3)实施动态调查整改。继续保持隐患,纠正高压局面。根据隐患整治和突击调查,实施隐患列表的动态调整,形成库存管理,动态更新和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老问题不被忽视,新问题不容忽视。所有问题都由当地主管部门或企业在有限的时间内完全解决。加强隐患监测和预警,改善问题可以找到能够处理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防止风险积累和引发事故。三,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4)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绘制了三条红线,迫使公司自愿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依法实行停业或者停产的红线;二是严厉违反法律法规和严重不诚实行为的投资主体和管理人员实施市场禁止的红线;三是在违反生产规定,违法经营,违反劳动纪律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员工的整个过程中,实施安全责任追溯的红线。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将企业承诺和承诺记录到企业信用档案中,督促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安全投资到位。对安全生产投资实行严格约束,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投资者,不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导致生产和经营单位没有安全的生产条件。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业整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安全培训已到位。企业全体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生产培训并通过培训。高风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生产培训并通过考核,必须经过认证工作。企业必须对新招聘,转让和再就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特别是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或新设备的使用进行特殊安全培训。加强企业在回归生产过程中的目标转型安全训练。对引起重大安全隐患,重复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封闭式培训。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产业工人安全生产质量和事故预防技能。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为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7)安全管理到位。引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未依法实施的企业实施处罚。公司全面实施企业安全总监制度,拥有100多名员工或矿山,建筑,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粉尘爆炸,氨在制冷和造船等关键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安全主管并具备培训资格。 (8)紧急救援已到位。引导企业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计划,组织定期演练,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应急处置计划,全面实施应急处置卡,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备和材料。为确保正常运行,企业应急预案和政府应急救援计划是有机联系的。
(9)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已到位。公司生产设备,工艺,人员素质,内部管理等的本质安全水平,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者的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和基本资质。定期评估和评估。合格企业必须实施纠正措施。其中,矿山和危险品生产企业和施工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至少具有相关的中专以上或中级职称。,高级技能水平或以上,或合格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四,巩固安全生产基础(十)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以江苏优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为龙头,严格保障环保,能耗等方面严格的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严格的安全,项目规划,设计,安全网关的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予批准或者批准。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监督和便民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办理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实行网上公共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11)消除高风险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引入和动态改善项目负面清单,降低高风险,高灵敏度的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转型,调整和退出非产业链或简单集中的园区。根据法律规定,加快不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和规定要求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实施最严格的煤矿冲击和地压防治措施,大力推进智能开采,按规定加大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和退出。大力减少粉尘和爆炸企业,加快民用爆炸生产企业的整合和升级,逐步减少民用爆炸销售企业的数量。 (12)严格执行“三同时”安全生产制度。要进入项目,经营企业,建设园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设计,建设,投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危险品,安全设施的生产,储存,装卸的采矿,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未经设计审查,不得建设,不经过经验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三同时”规定的企业,依法给予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完善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确保各级财政安全生产的财政投入,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拨出省级专项资金指导建立政府投资基金以支持关键领域。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园区安全改善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制定激励政策,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的研发,结果转化和示范应用。规范使用专项资金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提高安全生产基本保障能力,推动建立由政府,企业,保险机构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投资机制。 (14)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中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机制,依法惩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区,市,加强地方安全生产立法,解决区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加快制定,修订和整合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安全准入标准和涉及高风险行业的安全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检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鼓励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制定更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积极学习贯彻国际先进标准。 (15)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专家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安全评估,检验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对报告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中介认可机构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欺诈,租赁资格,非法对接等违法违法行为,采取盲审,抽查,加强对中介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促进中介机构的完整性评估和黑名单系统实施。注重检查变更或简化安全评估,检查和检查程序及相关内容,应到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安全培训所需的放宽标准,以及虚假评估报告。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应当同时调查审查活动的中介机构,审查专家和组织单位。未按标准进行安全评估,检查和评估的,依法追究责任。五,全面提高安全监管能力(16)提高从源头到终端的整体流程监管能力。哪个部分有问题,解决了哪个阶段,有效消除了安全监管的盲点,死角和空白。建立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信息指挥中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应急调度”,建立“网上”监督和“离线”现场执法协调机制。各类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各主要工业部门和各生产园区(集中区)必须建立综合安全监管平台,信息资源必须与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信息指挥中心相连。企业,园区和监管机构的信息资源构成了一个集工业,安全和应急管理于一体的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到2019年底,化工生产企业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集成了重大危险源监测信息,易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区划信息,生产人员在职信息,企业生产过程管理信息。到2020年底,化工园区(集中区域)的所有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将连接到园区信息管理平台。大型危险源的在线监测率达到100%,风险隐患为“一个明确,一个网络控制,一个预防”;园区外企业基本实现了安全监测信息与当地监管部门信息平台的联系。 (17)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基层建设安全监管标准。具有较强化学监督任务的专业区,市和化学重点县应当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安全,化学监督和执法队伍,化工园区(集中区)应当设立单独的安全监督机构。各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建立重化学监督任务的城镇数量不少于20人。化学工业重点县建立不少于10个。人身安全化学品安全监督执法队伍和各类生产性公园(集中区)应当设立单独的安全监督机构。专业监督人员的比例不低于现任人员的75%。加强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建设,配合专业监督队伍,实现安全监管的专业化,制度化。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规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弥补部分行业专业安全监管力量的不足。 (18)建立高标准的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结合江苏省灾害事故的特点和消防救援任务的需要,合理规划和规划一批专业消防救援队伍,按照标准配备人员设备。高层消防车等大型消防设备将配备高层建筑和密集区域。在具有化学园区和化学集中区的县(市,区),将建立一个高标准的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加快建设省级消防救援重型工程机械大队。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鼓励建设一批重点社会救助队伍,组建国家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和社会救助队救援队伍共同发展补充模式。切实提高消防救援人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消防员的职业荣誉,确保团队的稳定。 (19)优化监督和执法方式。全面实施“双随机”和“四无二”执法检查安全生产,同时暗访“不问候,不听报告,直奔基层,直接进入现场”。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省级安监部门应当每年进行不少于三次的暗访,不少于区,市级的五次。对重大风险和事故的地区和企业进行联合执法和集中执法。记录整个执法过程,整个过程可以追踪,仓库完成,结果披露,责任可以追溯。领导干部或其工作人员和亲属介入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执法,如实记录和保留材料。
(20)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制定并实施省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重点建设省,市,县政府应急平台和相关部门专业应急平台。适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和安全生产新形势的新要求,组织和修订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多部门,跨区域演练。协调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如设备和应急避难所以及应急响应所需的紧急通道。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督,生产,储备,配置和应急配送体系。加强中毒应急体系能力建设,加强职业医疗保障实践培训。升级为省级区域消防救援中心。全面提高长江江苏段主要船舶交通事故和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依托扬子石化国家危险化学品救助基地,加强江苏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江阴)和连云港市徐泾新区石化紧急救援基地建设。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1)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省委,省政府在市,地方各级政府领导期间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检查,重点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及时报告检查结果。到被检查区域的党委和政府,并在规定的时间要求时间。内部整改已经到位。检查中发现的失职和违规行为共同被查处,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告给全省。 (22)建立部门协商协调机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有效覆盖安全生产隐患清单和安全监管职能重叠区域以外的盲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坚持共同管理,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坚决避免监管真空,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完善安全风险谈判机制,防控协调机制和安全机制,消除监管死角和空白。
(23)实施安全生产警示访谈和信用监督系统。严格执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访谈制度,并按重大事故和事故频发地区的程序进行访谈。在一般事故连续发生的地区,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受到严重影响,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也应及时进行采访和情况介绍。对于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应当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转让,奖励等方面严格依法审批。荣誉,资格审查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施联合纪律处分。 (24)加强社会生产和社会保障。在省,市,县建立媒体曝光系统,重点突出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组织媒体跟踪暗访,跟进整顿监督,跟进实施。建立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政协,群众组织和新闻媒体监督和提供重大安全隐患的线索。完善安全生产和奖励报告制度,大大增加奖励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投诉。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各级主流媒体,网站,新闻客户应设立公益宣传栏,普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气象防灾知识和救援技能,让电视可以看到每天都在播出,每天都有“两个微端”,有效保护公众的知情权,接受广泛的公众监督,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意识。 7.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的领导(25)坚决遏制做好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深入研究和实施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坚持新的发展观,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要求,加强“四个意识”,实现“两个维护”,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和安排扎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专业知识的重要讨论作为党委(党组)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有组织的区,市负责人,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研讨会,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执行能力。 (26)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肩负着安全生产全面领导的责任。党政部门的其他成员承担直接的领导责任,落实党政责任,一个责任,两个职责,共同管理,失职的要求。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服务。负责应急管理,工业,交通,城建等同志的政府责任。 (27)加强部门安全监督责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设,专职岗位专职岗位,配备强有力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行。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研究指导,监督检查的作用,促进各地有关部门的工作。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和负责安全管理的产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行业必须安全管理,管理业务必须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安全”的要求,明确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机构和人员。有安全监督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和执法;负责安全管理的产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加强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监管标准和行政许可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部门要主动为安全生产提供支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和省内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28)依法履行领土和工业监督职责。除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要求外,所有地区,直辖市和省份不得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事项和事项的责任委托或下放到同一级别或更高级别。对于涉及取消,下放和委托行政许可事项的人员,有必要依法加强对此事的监督。严格中止生产和整顿企业恢复生产标准和验收手续。对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进行专项监督,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认真对待妨碍安全生产执法的地方保护行动。 (29)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制度。会安全的生产工作纳入优质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上下关办法”,安全生产绩效作为党政领导的重要组成部分团队和个人年度总结。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取消资格预审资格,暂停党政领导和领导责任领导晋升。 (30)负责通过问责制和问责制履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规定组建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事故处理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发挥事故预警教育的作用。加强对事故暴露问题的监督和整改。事故结束后一年内,有必要组织整改评估。公司业绩不发生,未实施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的,依照规章制度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活的严肃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消除无知观念,克服松懈情绪,彻底解决安全生产。不严肃,不扎实,采取形式,走出领域等问题,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坚定的精神,关注突出问题,关注薄弱环节,全面应用,做出精确努力确保各种措施和要求下降。推进稳定,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为全省优质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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